去了外太空

阅读与写作



献给我的父亲,无论阅读与写作,他都是我最早的启蒙者。



  我生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是最早的一批九零后,在三线城市的小县城,生于斯,徘徊于斯,近乡情怯,离不开,近不得。那个年代物质条件依然贫瘠,在今天看来也不觉热闹,这与我是个特别难取悦的人有关,在我心中,似乎真的哪里都一样,除了太空与绝域旅行,其他都很难使我真正亢奋起来。

  那时我家在一条老巷子里,典型的北方民宅,明三暗五的瓦房佐以宽敞院子,院子里原本有棵杏树,后来不知什么原因砍掉了,但我一直记得它。巷子两端连通的都是庄稼地,被成排的杨树哨兵一样围拢着,有无数个黄昏,夕阳隔着翠绿璎珞投下满地金红,鸡鸣鸭唱也许是有的,可记忆中的印象却异常安静。

  一个年代有一个年代养孩子的办法,当初的孩子不像现在娇气,我两岁,院门一锁父母就上班去,再长大点我自己学会拨弄那个铁门,这道阻隔也就形同虚设了。左邻右舍少有同龄的玩伴,我体质不好,跑跑跳跳的项目我也随不上大队,于是孤独是显而易见的。在这里我要记述一个老奶奶,矮小,瘦弱,儿女不是很孝顺却一直喜欢小孩子,我得到她颇多关爱,这样一位善良的老人,完全有资格在我绵薄的文字里永生。

  我的父母注意到了我这种孤独,或者说,我一直感谢在我还是个豆芽菜的时候他们就尊重和关心我的想法,这在今天的父母中都是少见的。我父母不爱看电视,以至于我一段时间都以为那个黑箱子就是过年的时候用来看一种名为“春晚”的吵吵闹闹的节目的,他们的习惯也影响了我,不单导致我现在也不爱看电视,还包括我小时候因此得到一台录音机的馈赠。《鞠萍姐姐讲故事》,录音带的名字记得不能更清楚,正放一遍反放一遍,父母就下班回来了,这喜悦和浅灰小调里一点点生长出来的色彩同行。

  识字是从“一二三四小大人”这样笔划简单的开始,在斗大的字识得两筐时,一个中午,妈在厨房做饭,我在屋子里不知捣什么鬼,而名义上“看孩子”实为躲懒的我爹,在离我不远的地方乌哩哇啦——相信我,当你认真做一件事、哪怕是认真在玩的时候,任何一种方言听在耳朵里都是极烦的,我回头瞪了我爹好几眼,我爹没理我,仍旧对着一本书念的很起劲,后来想想我也是佩服他,能把一本儿童故事念成新闻联播,并且一个大老爷们儿还陶醉其中,简直反人类。

  不过他成功了。

  持续的唐僧念经中我终于听进去几耳朵,是故事,是和那盘听烂了的《鞠萍姐姐讲故事》不一样的故事,我终于被吸引了。

  小老鼠偷油。

  小老鼠偷米。

  这只小老鼠勾出我无限好奇,我渴望和这个“小偷”做朋友。

  我爹在继续念书,我站在旁边,得知了原来故事都是记载在书里,可我不认字。

  长大后发现我一家都是金牛座,可以好奇心论,至少我和父亲灵魂里都装着一个双子,行动起来又都是白羊。我想看书但我不认字,我爹没几天就给我送去上学了,而我回来汇报,我不喜欢学前班,课堂就是一动不许动的坐着,游戏很无聊,于是“自愿辍学”,一家人在此时才体现出金牛座的“功利”,上学是为了学东西,学不到还去做什么?不乏偏见,亦不乏溺爱。

  然后在不到正常入学年龄时我绕开学前班直接上了一年级,生活总算步入正轨。拼音,汉字,词组,造句,到三年级才上作文,我要感谢小学时的语文老师,短发,漂亮,衣着有品位,我记得她的名字,但出于隐私我就不在这里写了,她是我人生中第一个伯乐,小孩子总是因为表扬而想做得更好,她把我的日记当范文,我兴奋了好几天,从此似乎找到了人生航向,实际上这爱好也伴随我近二十年。

  可是我的父亲,他教了我不一样的东西,简直是撺掇,是怂恿,是唯恐天下不乱。

  记得那年《笑傲江湖》热播,同学们课后都在议论,我回家学舌,我爹说,是吗,好看吗,这天晚上,我家纯属摆设的电视机终于为春晚之外打开了一回,虽然最后我睡着了,但那纯属小孩子贪睡,武侠多好看呀,圣姑多漂亮呀。我加入了同学们的讨论大军,再回家学舌,如是几天,我爹问我,电视演的大家都看了都知道了,不如你自己写他们的事?

  各位看客,以今天的眼光来看,这是同人没错吧。

  我为此得到了一个蓝色塑胶封皮的小本本,并且和父亲约定保密不让我妈知道。

  还记得我那时三年级吧?拼音写的笑傲江湖同人本,要得不要得?

  年代久远,我记不清当初写过什么了,但一定乏味无聊,尤为幼稚可笑。

  我这样开始阅读,这样开始写作。我写了那么多童年往事,只为了说明,阅读与写作都扎根在我生活里,和我一同生长。

  一个人是活着的,那么他的阅读与写作一同活着。活着,是要有灵魂。

  文学的本质源自生活,看电视、听音乐都可以称为广义上的阅读,感官益加丰富,接收益加轻松,但轻松之余,消化变得不容易了。我们吃食物,牙齿磨碎,胃酸激活胃蛋白酶元,酶再把蛋白质分解成养料输向身体的各个器官发挥出能量,我们吃作品,消化应当是最重要的一环,可许多时候,作品吃下去了要么不消化陈列在那里,要么消化不当反受其害。消化文学,我以为首先要了解文学的存在的样貌,换句话说,文学的形态,就像吃榴莲我们不会连外壳一起吃。

  文学的形态是什么?文字?那字典算文学么?思想?头脑风暴也是一场文学么?“凡为文以意为主,以气为辅,以辞采章句为之兵卫。”这是杜牧在《答庄充书》中的一段话,文学抽象和具象的构造在这二十余字中表述的全面准确,简洁明了,对文学的理解和阐释都可以在这个框架下展开。

  在阅读时,拿到一篇文章我们要对题材和文体有基本的把握,以被广泛接纳的小说为例,人物情节环境,这是除科幻小说外、或长或短的全篇文字里所要营造的东西。也并不是谁规定小说必须要这样写,就像那个例外的科幻小说,科幻小说里人物跟程序一样死板僵化毫无特色都是正常,基本常识的把握是取决于读者的阅读需要,因为阅读之初最难进入角色的就是我们读者,如果厘不清作品的世界很容易一头雾水故事还没看就先头疼。读者想要进入作者的世界就必须先在认知上对书本以外的世界进行脱离,作者说地球是方的你先相信它是方的,通过条件了解故事,通过故事理解人物,单纯的看故事永远不如亲身去经历故事来得深刻,所获得的心灵体验也有填鸭和自主之分。

  阅读的目的是多样化的,这和我们每天大米白饭的同时也吃汉堡牛排一样,严谨深刻可读,博君一笑也可读,阅读本身就是审美,读名著的不必看不起网络文学的“低俗”,看杂志的也不必讥笑捧着四书的“食古不化”,存在即合理,不抄袭的作品也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因为文学与我们一同成长,三岁孩童和九十老妪,谁能给他们分个高低?基于阅读目的的多样化,读者的阅读模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毛主席说,红楼梦要看三十遍以上才有发言权,陶渊明说,好读书,不求甚解。红楼梦我看过三十遍,你让我再看下一遍我还是会徜徉其中,那是一本没办法走马观花的作品,唯有字字解读方知环环相扣,也非得一遍遍钻研琢磨才看清草灰蛇线精巧绝伦,说是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忒片面。《五柳先生传》我也津津有味吟诵过,作传者无非欲使人了解先生风采,清歌朗悦中神仙衣袂拂过我等俗人已是足矣,想靖节先生其人,更愿得遇“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者”而非死钻牛角尖之禄蠹。《像天使一样堕落》,这篇是同人史上闪耀的星辰,而我提到它只是因为,星辰在那里闪耀,无法视而不见,还有更多的同人,譬如士兵圈团长圈,阅读时请保持虔诚之心,我写这篇东西之初,也是有些感慨网络与电子终究在印刷面前差了笃定一箭之地,那些不以视觉冲击力见长更具备静水流深特质的作品,往往在凄清长夜孤灯下,天地与人灵之契合处才见光芒,读书百遍,其义自现。

  读过故事,读过人物,试着去读读作者吧。

  好人未必好文,好文未必好人,严重点说潘岳,难言点说顾城,顾城的才是真才,天骄灵童不外乎如是,可终究呢,可写得好就是写得好,提起来只想大哭一场。顾城赤子还算宽容,那老舍呢?哭都哭不出来是何感觉?他们那一代文人,相当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再有了,那是一个多美好的年代,时代在变革,世界在革新,人心斑驳,文化的圈子却不浮躁,真人文,真性情,真才华,真国士。当政治开始浮动,文化便当仁不让粘合社会不致飘零,前几年很是火了一把魏晋,近代的民国北洋,风流又何让。

  当你读通作者,读通时代,这便是阅读的另一个境界了,因为它意味着,你不仅是曾经故事里的人,也是通览整部作品站在上帝视角的旁观者了,你的眼睛更明亮,你的心灵更安定,你很可能会成为下一个作者,消化的东西终于要发光发热。

  厚积而薄发,传统文学爱好者攻击网络文学的一个重要阵地就是,积淀。

  时间带给我们什么?答案是,什么都没有。时间单纯而无情,给我们灵魂增添重量的,是历史。

  上学时作为文科生我也保持着历史六十分万岁的标准,但没有考试驱役,在一个完全放松对自身对世界充满求知欲的情况下,不用回头,我知道历史就在那里,像一位宽容慈祥的老人一直在等我回去。它把过去的一切罗列展现,在星辰闪烁青冥浩荡的背景上,智谋的愚蠢的,坚定的动摇的,勇敢的怯弱的,婉约的豪放的,美的丑的,壮烈的辉煌的,泪水与自豪的,别人和我自己的。回顾过去,人与社会皆不是船过水无痕,历史的车辙长长的迤逦在身后,那是我们存在过的痕迹,那是我们的根深植的厚土。没有历史情怀、没有人文情怀,作品就会缺乏一股气,在读者的心灵中就不会有抓地力。有很多作品,读者看完了连话都说不出来也不会回头再看,它似乎使我们失掉了面对自己的勇气,但它恒久的在那里,你忘不掉,甩不开,像个鬼魂不时现身,直到你向它投降或者攻克它,无形的思想终于开始展现它有形的力量,你在思想上战胜了自己,作者在灵魂上征服了你。

  曾有一种言论,说美国人没有历史,中国人没有未来,乍一听有道理,实则经不起深究,稍微对历史有点了解的人都知道,美国只有二百多年的历史,但谁是美国人?美利坚国土上那些最早移民者哪一个不是背负历史的?老大的欧罗巴,天然无瑕的阿非利加,原始的美洲土著,他们谁没有历史,谁没有文明?兼容并包厚积薄发,美国的崛起离不开至少三个大洲的沉淀。那么我国呢?没有未来?人是这样一种动物,多到不在乎才会不以分享为名分享,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跳跃资本主义阶段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老弱病残也要脊梁笔直的去分享,我锅里有一口吃的就不会饿着你。不是为谁歌功颂德,而是我们已然站在未来里,我们在做的是补全被我们抛在身后的历史,没有历史,肚子里饿,肚里有食儿,心里才不慌,心里不慌,旅程才愉快。

  很难想象一个没有故事的人写故事,总是自身的经历,或者亲身的见闻,或者从其他作品中汲取的养料,总是这些沉淀,使我们下笔有力。仍以小说为例,一篇好文,人物再骇俗故事再离奇背景再玄幻,但通读全篇,它不会让读者真的“悬”起来。《西游记》的故事里,盛世之下神魔乱舞,石头成精天神变猪,前前后后故事绵延何止主线里的十七年?取经的故事流传这么多年,那只不存在的孙猴子成了我们的精神偶像正义的化身,若说唐僧还有史实在内,那么孙悟空就是建立在虚无之上却真实的影响了一代代中国人的文学形象,这个形象经久不衰,不是因为简单的有颜任性还能打,而是他惩恶扬善赤子真诚,不信么?他三打白骨精大闹天宫我们张口就能来,而那位历史上著名的美男潘安,你知道他么,你能说出他的几个故事?传统不是守旧与死板更不该被认为好笑,一只猴子,是中国人几百年对善良正义的推崇与渴望,他挥舞的金箍棒是中华民族的脊梁,这样崇高形象才是孙悟空五行山下五百年不曾损减丝毫的的活力。故事虚幻只是形式,触及心灵的是本质,好作品不止拥有写作的力量,阅读、解读亦是文学的自我探求,如果阅读时没有相同的价值观,内心没有共鸣,凭它辞藻天花乱坠,作品也难被认可更不要提流传。

  作为作者,要积淀的除了深远的情怀,还有写作的态度。

  我是读者,是作者,是文学爱好者,最后一重身份使我遇到一个喜欢的作者一部喜欢的作品就忍不住去推敲琢磨甚至吹毛求疵。文字如画,当你能比较包法利夫人和一些爆红形象在塑造的精美程度上的差异之后,福楼拜一页只写一行的苦心孤诣才算有了知音,那个叫做爱玛的小女人,可怜,可爱,可恨,可气,可我舍不得骂她,我被作品折服。

  法国人曾笑中国人,你们懂什么法国文学,你们就知道茶花女。我若在场,想回他一句,等我们搞懂自己写了两千多年的文学,就好去读你们的巴黎圣母院了。这是唇舌之争当不得真,权作玩笑,但世界上语言最美的法典是法国民法典毋庸置疑,司汤达每天都要读几页来提升语感。话说一部法典写那么优美做什么?到底是有多溺爱语言,多执着文学?或许正因为如此才有那么多高段位的法国作家,那么多卓越的作品。我们不要求每个人都是雨果,每个人都是鲁迅,写作是全民,文学是大众,可它有门槛,过了这门槛才是文人。

  我们为什么要成为文人?

  文人清高啊。

  文学,文化,空气一样无形无质无所不在,无所凭依无从捕捉,不花钱不课税,形不成任何强有力的刺激但它在维持你的生命,文化,维持的是灵魂的生命。《我的团长我的团》里有一个情节,孟老爷子作为经历清末民初两朝的老文人,满腹才学无用武之地,愤世嫉俗,可他为了藏书倾家荡产,骂了半辈子汉奸卖国贼自己又为了保住所剩不多的藏书做了日军的代理保长做了汉奸卖国贼,他对时代对国家都很失望,但他从不对文化失望也未真正失望,他守着的是文人的傲骨,更是希望。我想在他的观念里,人死了不可怕,当我们将应当传承的东西抛弃、将自身抛弃,才是真正的亡国,所以他宁可不要脸不要命,就为了他的书,为了有一天交给龙文章那样配得起他的书的人,为了一个民族百折不挠生生不息的灵魂,孟老爷子晚年总结起来就一句,人在,书在,中华在。

我们受教育,学习,从来不是为了考试,是为了使我们成为自己的主人不沦为历史变迁的尘泥。

  很多人非常能写,一天一两万字的产量,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里却未必是个话多的人甚至常常失语,为什么?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在物质的浪潮中等一等灵魂的脚步,赚钱容易,修心太难,表达自己的思想容易,能与之交谈的人却不会遍地都是,哪怕文人之间也会有个分歧,不过至少吵架也有了对象抒发了一下真我不是么。文学从生活中来,又被生活和自身的长期性和哲学性夹击,这是客观上文学的艰难现状,而从主观上,真正的文学、文人的文学,它有一道门槛。

  你不能欺骗读者,不能随便写一篇什么东西冒充文学。

  你不能愚弄读者,作品发表出来就天然包含公共属性,不能扭曲黑白颠倒是非中伤他人。

  你不能当读者是傻子,你写的东西要言之有物,剥个鸡蛋三千字,浪费读者的时间是犯罪。

  你不能不正确对待质疑和批判,写什么是你的自由,可升华却有捷径。文学是思想碰撞的火花,它真的会在砥砺中进步,并且比一切进步更容易产生质的飞跃。

  文人写作是为了把书卖出去,文人写作却不一定是为了把钱赚进来。灵魂和风骨是文人清高的精髓,想要说话有力量,先让自身有力量,毕竟教化这东西跟春雨一样,感节气而生滋润万物,有钱如此没钱亦如此,天塌地陷不改,人死了,魂也长留。

  你必须尊重读者,尊重自己。

  浅近的,别字和语病,逻辑上的断裂,深层的,文章的立意。在读过万卷书行过万里路缺一不可之前,一切写作都还是练手,当然,那之后还是练手,但因为灵魂多少成形可以谓之“修行”。以网络为例,你写连载,日更两千,读者夸你勤快,你喜滋滋的时候,别忘了谢谢读者支持,在你还没人形的时候,文学这场长跑是他们在陪练。没有他们也可以?也许吧,如果你是精神强悍的孤独梦想家。

  所以,写作就写作,如果情绪的起因没有公众性,就别在公众性的出产里发泄情绪,作者呼唤读者一同前进一同奋斗一同战斗,但是别把读者当成个人情绪的垃圾桶。

  作为作者,我尊重读者,那么我就有底气要求读者尊重我。上路的时候我们都是泥团,既然写,就好好写,既然读,就好好读,急功近利贪多嚼不烂导致了写作和阅读的双向歧路,写作和阅读都应有正常的生发机制,写得好,我再读,读的通,一起走。没有哪个人几十年如一日毫无寸进,文学的根在进步,文学不进步就是倒退,人类的思想从未停止,哪怕它使上帝发笑,“有的人不战而屈,有的人战而不屈”,从未有高压不许人作战士,只有安逸使人放弃这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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